有個女生來問我,她的某個男生朋友為她做了好多好多事,然後表示她在他生命中佔了很重要的位置。

……這樣是表示喜歡她嗎?她應該答應他的追求嗎?

 

我覺得有趣的事情是,有些人常常『先』直接思考要不要"接受"對方的追求,卻不去思考自己有沒有真的欣賞、喜歡對方.....。

 

如果你還沒有很確定自己的感覺,還沒有決定自己會真的愛上對方、愛惜對方,那請不要被「感動」「心軟」「我們也許有可能」模糊掉朋友的份界.....。

因為當一個人是因為這些模糊的感覺而決定跟某個人在一起的時候,『你會發現自己很難全心全意去愛對方』,往往這樣反而走到最後是傷害.....。


一個人做了那麼多、付出那麼多,所期望的是被對方全心全意的愛著,所以當沒辦法保證、沒辦法確信自己是完全、由衷的喜歡他、愛他的時候,

請不要貿然答應/接受他的追求與愛情。因為若沒有確認自己會全心全意的愛著他,到最後只會變成怨懟。

當自己一答應對方的追求,無論答應的理由是不是愛、是不是由衷的愛上他,『他都會認為這個答應是純然的欣賞、喜歡、愛』,而要是彼此有落差,那這種落差就會造成對方後續的失望。

 

或許追求者做了很多,或許他表達了許多自己的感情,

但被追求者該做的事情是「回應」,而非「答應」。


對得起一個人的方式很多,不必要賠上自己的愛情來陪伴對方。



如果感覺自己沒那麼喜歡,但是有些欣賞,那就誠實表達咩.....。

感情沒有到就沒有到啊,坦承以對就好。

如果連自己真實的感覺都無法誠實面對的話,(覺得自己誠實就是虧欠對方= =?)

那即使走入愛情也不會有好結果的。(因為硬撐的關係)

一個人要先誠實面對自己的感覺,再誠實面對對方。彼此比較不會有誤會....。



另一方面,現在沒有感覺不代表以後沒有啊.....

人跟人的互動模式並非單純的『很愛』或『不愛』,只是得失心太重的人會絕對二分的認定「不變成戀人就是失敗」。

 

先表達自己的欣賞,傳達願意接觸、願意進一步慢慢了解彼此,

然後把接觸的頻率漸漸拉高,拉近關係,等到真的很喜歡之後再交往也來得及…。

我想,追求者也會很想得到"對方完整的愛上自己",而不是"只有一點點喜歡然後試試看"的部份感覺吧......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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